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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申请劳动投诉咨询攻略(佛山劳动投诉电话)

时间:2023-12-21 00:24:51编辑:佚名

佛山市申请劳动投诉咨询攻略(佛山劳动投诉电话)

  一、受理范围

  受理范围: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交付劳动合同文本、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

  (四)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就业登记备案的规定,以及遵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八)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九)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涉外就业服务单位遵守有关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的情况;

  (十)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十一)实习、见习单位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

  受理条件: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二、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二)反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花名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工卡、工牌、饭卡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入职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工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投诉举报文书(或现场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依法撤销立案。

  对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属于投诉案件的,应当书面通知投诉人。公告、委托审计或者鉴定等期间不计算在办案时限内。

  四、办理程序

  (一)登记、受理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三)处理;

  (四)制作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理决定书;

  (五)送达;

  (六)告知当事人。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无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详见下表

  (2)办公时间:以属地办公室时间为准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无

  (二)线上办理

  1.电话

  拨打0757-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全天候人工接听服务。

  2、网站

  点击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shtml,选择劳动就业→欠薪举报投诉,注册和填写举报投诉信息。第一步,举报投诉人用真实身份注册个人账号;第二步,登录账号→点击投诉登记或举报登记→选择违法行为发生地→按要求填写举报投诉信息内容→保存提交。举报投诉提交成功后,省监察信息系统开始计算举报投诉受理时间。匿名举报不需注册。

  注:线上投诉举报是法律规定的举报投诉方式之外的一项便民举措,而不是举报投诉的唯一途径。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投诉人应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当面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投诉文书和反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线上提交投诉材料,只能作为预登记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前期处理,必要时仍需要投诉人前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窗口办理。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七、制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

  八、咨询监督

  在进行劳动监察投诉的过程中,市民如果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办案行为不满,认为需要投诉或者要求监督的,可以直接到该劳动监察部门所属人社局或上级人社局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1、拨打佛山市政府12345热线:0757-12345;

  2、拨打佛山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0757-12388;

  九、注意事项

  (一)投诉人投诉时一般由其本人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投诉文书;委托他人提交投诉材料,经投诉人本人核实,情况属实并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投诉人应当尽可能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工作证等凭证,用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同时,应提供投诉人的联系地址、电话等,以便工作人员与其联系。

  (三)投诉人进行劳动监察投诉后,若需了解相关办理情况,可直接凭本人身份证到办理点现场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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