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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育儿假薪资不商定直接发放是否合法?

时间:2024-01-12 19:23:39编辑:未知

揭阳育儿假薪资不商定直接发放是否合法?

  问: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合同,未商定育儿假薪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合法吗?

  答: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人社规[2023]1号):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签订集体合同。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充分体现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

  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如出现未按照《计生条例》规定给予假期、拖欠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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