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去年发布的退税政策持续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今年退税政策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对于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同持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详见正文。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详见正文。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详见正文。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