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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桓返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4-02-08 11:18:14编辑:未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桓返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桓返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4月1日发布):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省内外入桓返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所有省内外入桓返桓人员,均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宾馆报备,并通过微信扫描桓台县“入桓返桓人员信息报备平台”二维码(点击获取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抵达桓台时,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入桓返桓人员还须通过“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微信小程序“来鲁申报”模块报备相关情况,自动申领山东健康码。

  二、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以及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县(市、区)的人员严格限制入桓返桓,确需入桓返桓人员,须“点对点”闭环管理,并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入桓返桓,确需入桓返桓人员,须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省外其他地区入桓返桓人员,须在抵达桓台后第1天和第3天,各就近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3天检测未出结果前,非必要不外出。省内其他地区入桓返桓人员,须在抵达后第一时间就近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接收入桓返桓人员的家庭、单位、宾馆,也要主动通过桓台县“入桓返桓人员信息报备平台”报备相关情况。对不按要求如实报备,引发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33-8210425。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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