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区注册纳税的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截止当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根据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当年在招完学区内户籍生源及“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可接受积分制入学申请。
积分制入学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5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填写《2024年金华开发区“新金开人”企业员工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见附表),提供相应材料,经所在企业核实盖章后,由企业统一登录“开发区综合服务平台”法人账号,通过企业员工子女积分制入学平台提交申请。
符合开发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开发区企业员工适龄(小学:出生时间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初中:当年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申报就读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采用积分制入学办法。
申请对象包括符合开发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开发区企业员工适龄(小学:出生时间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初中:当年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申报就读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采用积分制入学办法。
积分算出后,由社会事务部负责汇总、复核,并公示申请对象的名单和积分。
长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启动后,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登录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网站进行信息登记。
因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开发区考场科目一考试暂停,开考时间另行通知。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原政务服务中心B座办公)于3月9日-10日整体搬迁至开发区衡阳路7号,3月11日起,衡阳路车管所正式对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