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用户或者承租人用户发起合同备案,系统自动发送至监管平台的政务端。政务端审核通过后,出租人或承租人可发起合同备案。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物业事务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不可以,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和购买人有转租、出借行为的,解除租售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璧山公租房转租转借举报电话为023-41422371。即日起,璧山区住房物业事务中心将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专项整治行动,详见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承租行为,市公租房管理局制定《举报公租房转租出借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和查处公租房转租出借违规违约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最高奖励1000元。
2022年5月23日开始,西安双竹村公租房开始承租人资格年审工作,收集资料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工作时间,详情见正文。
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面向本单位职工或特定对象出租的除外),项目开始运营前,应当通过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推送开业信息,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天津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半年(承租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不超过3年,合同到期承租人仍符合条件的可续租,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公租房换房信息查询可登录“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平台”承租家庭可登陆后发布、查询房屋互换信息。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市政府发布《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明确本市户籍在租住区无自有住房和非本市户籍在津正式就业且在租住区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具体内容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