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法》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自2023年8月1日起在全市开通生育津贴自动申报服务功能。
体检医院名单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的通知》和省公安厅交管局《全省公安交警贯彻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实施方案》要求:“对申
《献血法》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
生育险可以报销产检费用,生育保险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有生育保险的直接刷卡结算即可,未出示本人医保卡,产检及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支付。
有生育保险的直接刷卡结算即可,报销产前检查、分娩等医疗费用;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分娩后陆续发放。
可通过医疗机构微信公众号线上预约,也可直接拨打医院对外预约电话或福州市卫健委官网公布的核酸检测咨询电话预约。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对减免标准、减免相关规定、减免流程、管理与监督方法等作出说明。
2005年12月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该通知目前还是适用的,全文内容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