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参保地医保部门按就医地医保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医保平均支付比例结算医保费用。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广东省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目录内药品参照甲类药品管理。
2023年1月7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实施“乙类乙管”前,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特殊医疗保障政策。
新冠实施“乙类乙管”后,入院第一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留观、住院医疗费用,包括治疗相应的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等,纳入特殊医疗保障政策,给予全额保障。
在不用医疗机构就诊,报销的方式不一样。其中,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可通过“新冠门诊”医疗类别直接结算,享受“新冠门诊”专项保障。
2023年1月8日前,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治疗相应的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等,纳入特殊医疗保障政策。
按照校历,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2023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上课)。幼儿园一般也同期开学。
按照校历,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2023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上课)。幼儿园一般也同期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