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最新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据2022年12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公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发热门诊一般情况下,是为了防控急性的传染病期间,根据上级的指示设立的在正规医院的门诊部,专门用来排查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治疗发热患者的专用诊室。
国家卫健委2022年12月26日晚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2023年1月江苏省因新冠无法参加自考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费,具体的申请时间、方式和材料见正文。
2023年1月江苏省因新冠无法参加自考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费,具体所需要的材料见正文。
从2022年12月25日起,国家卫健委不再发布每日疫情信息,将由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相关疫情信息,供参考和研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