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其中明确区域核酸检测要求。详见正文。
针对于一般一般城市,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市的城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
区域核酸对于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一般城市、农村地区要求不统一。详见正文。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本文带来最新版全文。
邓州市11月14日7:00至13:00在部分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具体采样对象及采样安排见正文。
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国家卫健委官方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对跨区域流动人员检测、购药人员检测等提出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于2022年11月21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疫情发生后,经流调研判,传播链不清、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多、风险人员流动性大,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区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