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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利用,参与信用卡诈骗,怎样定罪

时间:2023-06-15 11:37:10编辑:未知

被人利用,参与信用卡诈骗,怎样定罪

根据法律限定,做法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做法,涉嫌诈骗罪。犯本罪,按照诈骗数额和具体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法律依据:
一、《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限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够联盟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限定的数额幅度内,共有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准则,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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