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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住院医疗费用解读

时间:2023-07-18 23:41:24编辑:佚名

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住院医疗费用解读

清远市内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具体情况如下:

付费病种:核心病种为主,床日结算、日间治疗(手术)、中医优势病种、基层病种等为辅。以国家和省的病种分值库为基础,结合我市前三年的历史病例数据经过测算确定病种及病种分值等,形成本地DIP目录库。

结算方式:目前包括按床日结算、特定病例结算、费用偏离较大病例结算

1.部分精神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实行按床日结算,其中职工医保结算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每床日140元、二级160元、三级180元,居民医保结算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每床日110元、二级125元、三级140元。

2.按不超过当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住院结算人次的1‰设立特定病例,其实际统筹基金记账总额纳入年度统筹基金决算总额中先行结算。

3.以参保人当次住院医疗总费用在对应病种分数乘以上年度单价确定费用偏离较大病例,总费用在40%以下的当次住院费用按实际统筹基金应支付金额进行结算,总费用在200%以上的以高偏离校正比例乘以该病种分数确定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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