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1 21:35:06编辑:未知
》》》东莞男职工参保但配偶未就业是否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答:不可以享受。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什么情况下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
3.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
4.职工未就业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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