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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骨葬风俗是怎样的?拾古葬的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1-06-26 14:54:20编辑:佚名


一、拾骨葬概况:


拾骨葬,俗称“捡骨”。是一种二次葬的葬礼活动,流行于闽南人、客家族群、中国南方、琉球、东南亚部份地区。


拾骨葬也称为二次葬,最早的记载见《墨子。节葬》,称“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


这种葬法是在第二次安葬时,使用入土为安的形式,根据其所葬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捡骨土葬与骨灰土葬两种。明、清以前,壮族有实行木棺火葬的记载,即以木棺土葬一两年后,再掘棺焚烧,然后拾灰骨盛入罐内,以土埋葬。现在这种骨灰土葬已极少见用。捡骨土葬,也称“捡骨葬”、“洗骨葬”、“拾骨葬”。是在第一次葬后若干年后,子孙们选好墓地,择日拾骨,把骸骨依脚骨至头骨的次序放入坛罐中。壮族人认为,拾骨葬是帮助先人的灵魂从地下回到地面,以便他们逢年过节时能回家与亲人团聚。有些地方的壮族,为了能够找到风水宝地,不辞辛劳,迁葬多达数次。有的地方在重葬时,由逝者在世的后代若干人,用针将手指刺破,把鲜血滴于颅骨上,然后盖上罐盖放入新墓穴中进行安葬,又称“滴血葬”。二次葬要同时筑墓台,立墓碑,有的甚至比首葬更堂皇,葬礼也相当隆重。


二、拾骨葬方式:


在亲人死后,将其尸体埋入土中,待其尸体腐烂后,把骨头依照从头到脚的顺序取出,擦净,再按从脚到头的顺序放入坛子(当地人叫金罐)中立式贮存,又重新埋葬的一种葬法。这种葬仪与移民文化有关,迁徙者可将先人遗骨带回故乡或新的居住地。


在客家方面,这与客家人的起源有关。客家人本是中原汉人,为了躲避战乱背井离乡,他们期盼总有一天能回到家乡,让祖先落叶归根,所以把骨头收集起来。


三、客家人的二次拾骨葬俗:


到客家人居住的梅县地区旅行的外地人,常常被那些建于山腰或筑于田野的一座座形状奇特的坟地所吸引。的确,在汉民族中,客家人的丧葬习俗和坟地建造皆很有特点,这里主要介绍的二次拾骨葬俗。


客家人素有重孝道、敬祖先的传统。他们对治丧安葬这人生最后一次的礼仪习俗,尤为重视。年过花甲的老人,身体尚健,晚辈便要为之准备其死后穿着的寿衣、用物和棺材。老人看着用大杉木制作的棺材,为自己过世之后有了长眠的卧具和归宿而欣慰——他们一高兴,愈发精神健旺,身板硬朗了。


不过,生老病死终究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当老人病危弥留之际,儿孙要依俗将他抬至上厅堂,放在临时支搭起来的木床上,铺席置枕,日夜守护伺候。待老人咽气去世(客家人俗称“过身”),遗属立即下跪痛哭,并从河里提回清水力之洗脸、擦身、穿上寿衣,在族人的帮助下,遗属在上厅堂设置灵堂,并四出向亲友报丧。亲友闻讯立即前来吊唁,遗属举行隆重的家祭。最后选择吉日,在吹鼓手的哀乐声和飘飘扬扬的铭施、挽樟中,出枢送葬。四位壮汉抬着灵枢,送到附近山上事先挖好的墓穴里埋葬。因客家人多住山区,死者皆葬于山上,于是俗称安葬死者为“还山”。


奇怪的是,与别地安葬逝者要堆坟莹、立墓碑不同,客家人第一次只是草草埋葬死者,既不起莹,也不竖墓碑,而是在三年五年或者更长时间后,再举行隆重的改葬仪式。这就是民俗学家所称的“二次拾骨葬”,或曰“二次葬”。


遗属择定改葬的风水宝地后,便于农历八月初一(福建有的地区是大寒前后)请来安葬师傅,在焚香祭把一番之后便掘墓开棺。他们若见土色黑湿,遗骸将靡,即在油纸雨伞的遮盖下,一一捡拾遗骨,并用山茶油拭擦干净。此谓把长眠地下的先人“牵起来”。随后,他们将遗骨按人体的结构,屈肢装入俗称“金盎”的缸状陶瓮里。这叫“捡金”,最后,他们将写有死者姓名、生卒年月日的盆形圆盖,反扣在金盎上,便用砖块、三合土等砌建永久性的坟地——客家人称之为“做地”。


客家坟地,大多依山势斜坡而筑,后高前低,前后合围,其形状宛若罗圈形的靠背椅。对此,有人认为,将逝者安葬其中,好似让祖先安坐在向阳背风的安乐倚上,甚为安详稳当。


有人则认为,客家坟地的构筑,酷似客家民居围龙屋:碑石后面安葬了“金盎”的穹隆形坟室,是围龙屋的“上厅堂”;碑前及碑侧左右筑造的插香燃烛的蜡烛庵,似围龙屋的左右“横屋”;碑前摆放供品的祭台,有如围龙屋前面的“晒坪”;坟前挖筑的半圆形墓塘,宛若围龙屋前的池塘:而坟后筑造的半圆形地坟头,正像围龙屋背后的“后龙山”,是象征承接“龙脉”之处。由此可见,客家人继承着“人死灵魂在,事死如事生”的古老观念,并因此而煞费苦心地为长眠地下的先人,设计了酷似其生前居住的围龙屋状的坟地。


值得一提的还有碑石的溢称。依照惯例,男性墓主称“公”,女性墓主则尊为“孺人”。孺人本是古代对大夫、官员的母亲或妻子的尊称,而客家妇女不论贫富贵贱,死后皆称为孺人。据说,南宋未年,元兵追捕幼帝赵昺时,幸得一群打柴的客家妇女机智地救下了赵昺。为表彰这一功绩,特许客家妇女死后皆溢称为“孺人”。


关于客家人二次拾骨葬的由来,论者认为,这与客家人本为中原居民,后因躲避战乱而不断南迁分不开。他们不论迁往何处,必由男子用陶罐装上祖先遗骨同行,待定居后再择地另行安葬,以免远徙他方,无法返回故里祭坟。


其实,二次捡骨葬是中华民族的古老葬俗之一。战国时期的《列子》及《隋书》等史籍,都记载了古代荆楚地区的一些二次捡骨葬习俗。晚近以来,东北鄂温克、达斡尔、赫哲族的一些猎人及萨满死后,常用桦树皮或苇席包裹遗体,放置在木架或高高的树杈上。待三年两年之后,尸体腐烂了,再捡拾遗骨,装棺埋葬。而南方的广西壮族,广东、广西瑶族,云南苗族以及福建、浙江舍族,有些地区也有二次捡骨葬习俗:先用棺本土葬死者,过了三年五年或更长时间后,挖墓开棺,先从脚骨开始依次往上捡骨,并顺序装入陶瓮,盖上圆盖,再修永久性坟地埋葬。


至于用陶罐陶瓮为葬具埋葬死者,其历史就更为久远了。考古发掘资料表明,6000多年前的西安半坡人,已用陶瓮来埋葬未成人死者。据此,本为中原居民的客家人,或许一直传承着6000年前的古老葬俗呢。


客家人行二次葬时,还看重是否能为祖宗坟茔觅得风水宝地,并认为这对子孙后代的兴旺发达关系甚大。所谓风水宝地,据说要义有三:一是要有龙势,即山岭的脉络,发脉雄壮,奔腾有势,落颈俊秀灵活,结基丰实、宽敞。龙势主人丁兴旺。二是要有局,即对景罗列各峰,湾环回托,或旗或鼓,或印或案,皆应为基地的用臣。局主功名。三是要有水,即基地前面有对逆的江河,但江水又不是直冲基地,而是水口回环带水。水主财路。为此,从前行二次葬时,将先人遗骨装入金盎,若找不到吉地,便把金盎寄放于山间岩穴或田头地坎,以侍日后安葬。这种暂时寄存“金盎”,俗称“寄岩子”。


对客家人的二次葬,早先的社会贤达和有识之士,已有抨击之同。今天,安居乐业的客家人,不再迁徙流离了。为此,摒除旧俗,推行火化等殡葬改革便益显重要了。


四、调乱骨头情况:


有时多人一起迁居时,各人所携的尸骨可能会掉乱。例如清朝年间香港西贡客家村孟公屋村冯氏太公与大水坑村张氏太公、沙田九肚山村的罗氏太公同船南迁香港,航程中遇上大风浪,掉乱了各人所携的祖先遗骨,于是他们即时就订下协议结拜为异姓兄弟,后代不可互相通婚。


五、拾骨葬在全球上的分布:


拾骨葬的习俗,事实上并不是汉族所固有的,而是环太平洋原始民族中普遍分布的一种文化特质,广及中国大陆的江苏、浙江、福建、广西、广东、台湾的汉人、壮族、藏族等少数民族、东南和东北亚洲、南太平洋诸岛、以及南北美洲,最远可达到非洲东部的马达加斯加。


根据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学学者凌纯声的研究,整个洗骨文化圈里诸民族所采行的洗骨文化,基本上均为来自相同起源的一个文化习俗,而这个习俗最早的起源地,正是古百越族所分布的华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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