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8月31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并提交活动规则中列明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对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
按照山东省统一标准,对在青岛市行政区域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发放价值6000元消费券。
按照山东省统一标准,对在青岛市行政区域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发放价值6000元消费券。
对在青岛市行政区域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发放价值6000元消费券。
对在市内购置新燃油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发放价值5000元消费券。
于8月31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并提交活动规则中列明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对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
2022年山东预计发放15万张汽车消费券,新能源车最高6000元,燃油车最高5000元,从政策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
山东发放15万张汽车消费券,新能源车最高6000元,燃油车最高5000元,详见正文。
为推动汽车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在落实国家和省现有汽车消费政策基础上,制定消费措施,详见正文。
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如延长实施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