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个小区729套公租房房源,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4个小区729套公租房房源,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和货币补贴,《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市户籍家庭可以在户籍地所属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资料申请。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或新入户人员可以在工作地所属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资料申请。
申请人在东莞市工作,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电子居住证),累计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
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且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并在本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凡2023年5月30日后在我市购买普通住宅商品房且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购房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时,凭预(销)售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
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房2023年下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四类标准。
3月15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兴安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同意实施兴安县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