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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可以在任职单位每月预扣预缴税款环节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可以自行在年度汇算清缴环节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纳税人在首次享受时,需要先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报送给任职单位。任职单位比照“三险
东莞市住建局最新发布了本市户籍家庭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境外个人买房资格和购房资料查询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