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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乐山市高中班主任王中(化名)涉嫌猥亵学生,在指认现场时坠楼身亡一案有新进展。事发后,押解王中的两名警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方提起公诉。11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王中家属处获悉,接法院通知,11月15日,该案将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王中家属不作为被害人一方出庭,但可以旁听庭审。 嫌疑人左手从手铐中脱出,执法记录仪未打开这起玩忽职守案缘于一起老师涉嫌猥亵女学生案件。2022年3月31日,四川省乐山市某中学一名高二女生报案称被语文教师兼班主任王中猥亵,同时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类似遭遇。王中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2022年4月2日下午,自称是乐山市市中区公安分局张公桥派出所的警务人员将王中从家中带走。次日17时30分许,王中家人接到警方电话称,王中于当日15时54分坠楼身亡。 王中家属后来被告知,王中系在其执教中学指认现场时坠亡。因嫌疑人死亡,警方对王中强制猥亵案终止调查,2022年4月13日,该案依法撤销。王中坠亡后云开·全站app,两名押解其辨认现场的警务人员(一名民警、一名辅警)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2022年9月30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将二人起诉至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起诉书显示,2022年4月3日15时许,被告人林某(时任张公桥派出所副所长)带领被告人李某某(辅警)押解涉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嫌疑人王中,到其执教学校辨认现场。执法过程中,二人违反中央政法委和公安机关办案规定,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特别是王中将二人带到某栋楼四层后,二人先后离开王中身边,同时背对王中,看向右侧墙面长达15秒,让站在事发教室(门窗呈开启状态)门口的王中一直处于无人看管、失控状态,致使王中左手从手铐中脱出并冲入教室,翻出窗外,坠楼死亡。王中家属从警方了解到,两名警务人员中,一名佩戴执法记录仪但未打开,一名未佩戴执法记录仪。家属还看到了两段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一段录像来自事发教室楼道摄像头,王中家属描述,画面中可以看到,王中进入教室时双手前铐,两名警务人员背对他站着,发觉他进教室后迅速跟了进去,与王中距离为1-1.5米,随后,两名警务人员离开教室;另一段录像是王中坠楼过程中的画面,只有几秒钟,可以清晰看到他在空中四肢挥动,左手未戴手铐云开·全站app,且身体有侧翻转动作。法院通知死者家属不作为被害人一方出庭11月11日,王中家属接到五通桥区人民法院电话通知:该案将于11月15日上午开庭,合议庭决定云开·全站app,王中家属不作为被害人一方出庭,“法院说,如果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到个人,才能作为刑事被害人出庭,但该案两名被告人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王中家属称,该案的侦查过程中,王中的身份一直是案件被害人。案发后,家属还收到了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被害人具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应当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机关应当对下列事项听取你及你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等。”“我们曾向检察院对起诉书上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提出质疑,但检察院说案件已经移交法院,我们可以向法院反映。但现在法院告诉我们不能出庭发表意见,只能旁听云开·全站app,我们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王中家属说。 王中家属提供了一份2022年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出庭通知书,法院通知王中家属聘请的两位律师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出庭,但这次开庭因故取消。此外,王中家属所聘律师此前还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查阅该案卷宗。 王中家属说,他们聘请的律师已向五通桥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要求参加该案庭审程序的法律意见文书,要求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出庭。 新京报记者 刘思维编辑 彭冲 校对 刘军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南宁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面向东盟开放门户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南宁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南宁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07.0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02.2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020.5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905.57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9.7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稳步推进东部新城发展,强化临空经济示范区跨境开放平台功能,提升对市域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筑牢北部生态屏障,加强邕江及内河水系保护,保护恢复南部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富硒土地资源,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空间需求。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平陆运河,强化与北海、钦州、防城港功能联动,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云开·全站app,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云开·全站app,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整体保护大明山等自然保护区和青秀山等风景名胜区,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加强对城区特别是邕江沿岸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塑造壮乡首府、中国绿城的城市特色风貌。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南宁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南宁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南宁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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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党建+与民同行工作室”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持续打造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四大板块,通过“弱势群体守护者”“民行争议调解员”“虚假诉讼追踪者”“法典学习宣传员”,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努力做实做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
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法治宣传等方式,将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和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始终。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行政”工作机制,通过与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城公安分局、双城区法院多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积极凝聚弱势群体保护合力。今年以来,共办理帮助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39件,帮助讨回薪资29万余元,切实保护了外来务工者、灵活就业者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在办理一起支持起诉案件中云开·全站app,通过积极释法说理,仅用一天时间,通过诉前和解方式,及时为在烧烤店务工的农民工兄弟讨回工资。在办理一起欠薪案件中,用工企业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务工者向双城区检察院申请帮助。双城区检察院从法理与情理入手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让企业先支付部分工资解决当下务工人员的生活困境,并让企业对剩余工资作出书面承诺。该企业在资金正常运转后,第一时间足额发放了剩余工资,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通过扎实规范开展民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落实“如我在诉”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妇女合法权益保护,针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与双城区民政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办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旨在通过联动配合,纠正错误的婚姻登记,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今年年初,在办理一件涉及错误婚姻登记案件中,办案人员通过实地走访、询问当事人了解到,两名当事人重复婚姻登记两次,已经影响到了子女落户口,为切实解决该问题,办案人员积极协调、调查取证,及时向民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纠正了错误的婚姻登记;在另一件涉及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件中,持续20多年的错误婚姻登记一直未能更正。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取证,查证属实后,向双城区民政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及时撤销了错误登记,并建议行政部门要积极维护良好的婚姻登记秩序,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虚假诉讼行为违背了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民事法律监督的重中之重。工作室通过对当事人申诉线索进行深入摸排核实,着力破解案件线索发现难问题。在办理一起冒充他人签订土地买卖合同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中,当事人李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称属于自己的土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承包。案件另一当事人魏某某,现处于半昏迷状态无法对当时情况进行说明。为还原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调取了案件卷宗,在阅卷后发现,申请人李某某的签字捺印并不完全一致,承办检察官以此为突破口,对相关法律文书上的签名捺印进行了司法鉴定,最终对比结果显示,这些文书非李某某本人签署,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之中。
工作室围绕农民权益保障、就业、妇女权益保障等民生热点及相关重点人群,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共开展“典”亮春耕、“典”亮童心、“典”亮夕阳红等定向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受众人数1000余人次。努力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持续关注民生热点,通过深入田间地头、种子、化肥、农药售卖商店等场所,对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热点法律常识进行宣讲,以“检察蓝”助力护春耕,工作室拍摄的“与民同行护春耕、快板普法我先行”短视频被省检察院转载刊发。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主动与企业交流,走进企业“问需于企”,了解企业发展面临的法律方面的困难及问题,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建议。
检察干警走进校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系列宣传活动,为校园师生献上法律讲座,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与同学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授课,培养同学们学法、守法意识,努力让青少年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通过积极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与双城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交流,让行政部门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积极推动双方协作配合。在“8·15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行政检察聚焦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主动联合双城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明确生态保护法治红线,以检察履职守护绿色家园。
今年8月,“党建+与民同行工作室”作为双城区人民检察院“党建+一家两室三个共同体”六大特色检察品牌之一,被省检察院评为第二批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双城区检察院对标人民群众法治需求,自觉做到与民同心、与民同行、与民同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