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4 13:50:32编辑:佚名
异地就医备案分转外就医备案(有效期一年)和长驻外备案(长期有效)。
转外就医备案:
有效期1年,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多次就诊。
有效期结束后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延期或变更转诊信息的,可凭异地就诊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医疗文件到南京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延期或变更。
小提示:全国目前有七个地区实现了“省统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建设兵团。这些地区只要备案到省就可以。例如备案时您只需选择“海南省”,不用选择“海口市”或“三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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