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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救助站不接收哪些人员(烟台市救助管理站怎么样)

时间:2023-09-20 21:17:17编辑:佚名

烟台救助站不接收哪些人员(烟台市救助管理站怎么样)

  一、救助对象

  1.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对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实行救助,保障起基本生活权益。

  2.对因偶遇被抢、失窃、务工不着、无亲友投靠而食宿等发生临时性困难的,可在弄清情况、履行必要手续的前提下给予救助。

  3.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

  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于不符合条件不予救助的情形包括

  1、自身有能力解决食宿的;

  2、经过甄别查明属于虚构流浪、乞讨事实,骗取救助的;

  3、享受申请救助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的;

  4、拒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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